根据《石嘴山市小微企业“创业服务券”管理办法》《石嘴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券”管理办法》(石非公经发[2019]29号)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工信局组织小微企业服务超市管理办公室以及5个初审初验平台,对小微企业购买服务超市的服务项目、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同时对服务机构的服务业绩进行了实地查验,以下57家企业申请企业信息化、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化、税务管理与筹划等服务项目符合“创业服务券”拟补贴条件,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表),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8日。对以上企业如有异议,请向石嘴山市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或石嘴山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反映,地址:石嘴山市新区行政中心B3区251室,联系电话:0952-2218771、2218464,传真:0952-2218552。
附:第十七批“创业服务券”拟补贴小微企业名单
石嘴山市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