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咨询、审理合同、非诉业务代理费用、法律顾问30000元。
宁夏大潮人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7年,是司法厅核准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秉承“守德、求实、敬业、创新”原则,以规模化、现代化、专业化及协作精神著称;贯彻“法律公正至上”和“为当事人谋取最大法律利益”的执业理念,以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得到良好的公众评价。 经过20年的发展,宁夏大潮人律师事务所购买了近300平方米的办公面积,拥有注册律师11名,实习律师1名,专业财务人员两名、辅助人员1名。大潮人律师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法律技巧、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社会协调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了优质而满意的法律服务。多年来,多名律师进入了中国法学会、石嘴山市法学会、石嘴山市法治智库,孙立文主任律师先后两次被授予石嘴山市“十佳”律师荣誉称号、于2015年被聘请为平罗县第一届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大潮人律师所还多次荣获区市县先进集体、优秀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多项荣誉。 担任政府机构法律顾问是维持律师与社会紧密结合的重要措施。对行业协会的法律服务和合作,是提升专业水准的重要路径。从2010年开始至今,我所一直担任平罗县人民政府、平罗县国土资源局、平罗县林业局、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4家政府法律顾问。担任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森源重工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法律顾问。对企业日常法律问题的研究,不仅解决服务企业的需求,而且为行业法律趋势和风险规避提供有效提示。在地方立法层面,这些信息的积累已经成为重要实务资料。 大潮人律师将法律援助工作作为自己的义务,除了保质保量地完成自己的法律援助任务,还主动申请承担对社会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为当地政府平息了多起群体性事件,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得到了政府和当事人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